平顶山市新华区2016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新华区2016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华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平顶山市新华区2016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华区Y002公路安保工程,设计桩号K0+000~K2+621、K2+621~K5+330段,有效里程5.33公里;新华区Y003公路安保工程,设计桩号K0+000~K2+887段,有效里程2.887公里。
2.3
总投资:约133万元;
2.4招标范围:详见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日历天) |
PXZC-ZX-2017034 |
平顶山市新华区2016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本工程为平顶山市新华区2016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新华区Y002公路安保工程,设计桩号K0+000~K2+621、K2+621~K5+330段,有效里程5.33公里;新华区Y003公路安保工程,设计桩号K0+000~K2+887段,有效里程2.887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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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
3.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信誉良好;
3.3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加盖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的书面形式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加盖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的不更换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提供职称网上查询页面);
3.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部组成人员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2017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失业、医疗,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2017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3.7投标人2014年8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等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的中标公示查询网页);
3.8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需对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进行查询并与“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一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3.10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资料的真实性的权利,如证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由此导致的投标无效或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0时0分~2017年9月8日23时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4日0时0分~2017年9月8日23时59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15886733337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9 158375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