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节庄、坡宋、常李)棚户区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节庄、坡宋、常李)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中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节庄、坡宋、常李)棚户区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 DCZX—HN—2017—798 ;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叶县龚店乡;
2.4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节庄、坡宋、常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245600平方米;总投资约36840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第1标段:施工标段(A03地块,建筑面积131500平方米,约19725万元。)
第2标段:施工标段(A04地块,建筑面积114100平方米,约17115万元。)
第3标段:监理标段(A03地块人防监理,面积21000平方米。)
第4标段:监理标段(A04地块人防监理,面积19500平方米。)
2.8工期要求:第1标段:600日历天; 第2标段:600日历天;
第3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第4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9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第1、2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信誉良好;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加盖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的书面形式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加盖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的不更换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提供职称网上查询页面);
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标准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网上可查询,提供网上查询页面);
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及标准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5、投标人2014年8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等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的中标公示查询网页);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7、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需对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标准员进行查询并与“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一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
第3、4标段:
1、第3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第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建筑专业),并且具有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组成人员及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拟派项目总监和项目部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该公告发布以后所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6、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需对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及项目部成员进行查询并与“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一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会计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注: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资料的真实性的权利,如证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由此导致的投标无效或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9月4日至2017 年9月8日参加报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 年9月8日下午18:00分;报名地点为平顶山市新城区君临天下B区1号楼1301室;
4.2、报名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到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需材料清单按顺序排列打印页码并用A4纸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3、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9时 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人:平顶山中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903905566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9 1383751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