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限额以下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定点服务协议单位招标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供应商:
一、变更内容:
本项目第一、二标段招标文件中:
原投标人须知3.4.1:
-
3.4.1
投标保证金
一、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第二标段: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二、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帐户(以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指定帐号为准)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000 2231 9611 088
开户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支行
三、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转账、汇兑、网银
四、该项目本标段目编码:
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
(注:各招投标单位在制定招标文件或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的编码编号填写)
五、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其它情况需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可。
六、规定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七、开标当天,投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
八、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
现变更为:
-
3.4.1
投标保证金
一、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第二标段: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二、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帐户(以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指定帐号为准)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000 2231 9611 088
开户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支行
三、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转账、汇兑、网银
四、该项目本标段目编码:
第一标段:ZCS17-04-20-216-1
第二标段:ZCS17-04-20-216-2
(注:各招投标单位在制定招标文件或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的编码编号填写)
五、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其它情况需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可。
六、规定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七、开标当天,投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
八、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
其他内容不变。
二.发布媒介
本补充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5-2667158
招标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5-3508966
附件下载:补充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