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3-31 15:59:58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PXZC-ZX-2017002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包含:模块化数据中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网络设备、监控系统、科技法庭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多功能会议厅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等相关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采购数量:采购数量(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1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20171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业绩合同2014年来任意一份)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投标人提供主要投标设备(高清庭审主机、书记员庭审系统、审委会应用系统、高清庭审直播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8、投标人须提供业务发生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0、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单位承诺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41日至2017410日。

2、招标文件出售及获取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前先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pdsggzy.com)进行“企业注册”,并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需先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具体操作,请查看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上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费,并提供备注项目简称及保证金编号(见招标文件)的转账凭证,用于核准入场:

收款账号:601 330 101 201 009 3076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支行

注: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时,银行转账单应注明“项目简称及保证金编号(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开标时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未按以上要求注明及交纳招标文件费和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42110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159037599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393772805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FB.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