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关于宝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委托,现就宝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宝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BFZC2017-AG-35;
1.3资金及资金来源:约45万元,财政资金;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内容: 进口气相色谱仪1台(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实施周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完成供货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1.7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1.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证。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销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供应商出具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的书面承诺(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
(5)供应商所投产品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政府采购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
(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3、报名时须携带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销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现场网页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的书面承诺(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业绩,审计报告,以及本公告第2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证件的原件。
注:1.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出具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供应商须按照如下顺序及内容另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一套: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单位无需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宝丰县为民路18号);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4、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宝丰县为民路18号);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出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上午10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宝丰县为民路18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宝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071785366
联系地址:宝丰县山河路南段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3500023 17603751333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东段君临天下A区4号楼1单元1503室
2017年 10月30日